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11月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1、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精神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P151-239)
第7专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8专题: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第9专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3、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6、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湖北中医药大学文件、会议精神
7、《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8、《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
9、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层干部暨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班会议精神
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或党委宣传部“理论园地”栏目。
二、学习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11月理论学习安排,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师生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到入脑入心。按照《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要求,抓好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强化学习纪律,二级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学完后一周内上报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btcm.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4日